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,我局制定了《韶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公告期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5日,任何人员对上述政策文件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报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,匿名电话、匿名信函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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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韶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